宜科建字〔2025〕3号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答复的函
郭孟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校院所“博士入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9年在全省首创开展了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流动,首批企业科技特派员面向宜春学院等本地院所招募青年博士服务我市企业。从最初的摸索到如今日趋成熟,市科技局紧扣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七大重点产业,打造科技特派员“升级版”,实现了“单兵”到“组团”、“企业”到“产业”、“市内”到“国内”的三个升级,实现了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融合。
目前,我市坚持面向国内高校院所、面向高水平有影响力的专家教授、面向有科技创新基础及人才需求强烈的企业,广泛招募并严格筛选科技型企业及科技特派员。根据企业上报的科技需求及遴选招募到的专家教授信息,按照区域产业聚集情况和发展态势进行筛选,择优挑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需求进行匹配,精准为企业选定科技特派员。最终,市科技局协调派出单位制定《宜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有关规定》,明确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间保留所在单位待遇不变,并将其纳入考核评估体系,给予适当加分。向每名特派员拨付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特派员服务企业时的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等。服务期满,市科技局将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局再给予每人2万元补助。
六年来,宜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企业解读科技政策、对接科技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服务,实现了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双丰收”。累计征集招募了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教授865人次,累计投入近1700万元财政资金,累计服务企业865家,帮助企业引进国家级、省级以上人才300余人,为企业提供各种科技信息、技术动态2000余条,开展科技培训386场次,攻克研发、应用、设计等技术难题730余项,创造经济效益近6亿元,申报科技奖项15项。
2024年我市选聘省科技厅“科技副总”19名,其中既有高校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也有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中心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更包括青年骨干教师。我局先向企业征集“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需求,再从高校院所遴选专家,派到企业担任技术副总、研发副总等职务。“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后,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传技术、解难题、搭平台、聚人才,共同推动企业技术、管理创新。期满后,双方可以进一步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攻克智能制造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共同探索建立“政府—高校院所—企业”三螺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
为灵活使用高端创新人才,培养支撑主导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队伍,根据《宜春市关于支持重点企业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制度,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编制保障,积极探索人才引进使用与编制管理有机结合,按照“专编专用、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空编置换”的原则,由企业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人才在企业工作一定年限后,自主选择宜春市内高校和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让企业引才除了有自身的薪酬优势之外,再加上事业编制、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有力保障,切实提高本地引才吸引力度。
宜春市科技局
2025年6月1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傅江艳 0795-3222238
附件: